扶助大學生創業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創業代表人:
(以下稱乙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根
據國家扶持大學生創業的相關政策。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平等
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
優勢和資源互補的原則基礎上,就扶助乙方創業及經營達成以下協
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___年___月
___日止。(試用期為六個月)
二、甲方提供的創業支持
1、甲方前期三個月一次性投入辦公租金、裝修、辦公設備設施、
系統管理及招牌等。流動資金(人民幣)10000 元。
2、甲方投入前六個月的辦公租金。六個月后,乙方負責投入 50%
的租金費用。
3、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設備設施保障金:人民幣 5000 元。
4、乙方將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宣傳活動不少于 10
次,進行人員招募不少于 20 人,由“萬眾和的職業技能培訓學
校”進行統一培訓,加快業務拓展,使其管理網點走向正軌。
六個月期間,甲方將考核乙方的經營及運作情況。六個月內
保障運營不虧本,6 個月—1 年內運營不虧本并有盈利的創業者,
甲乙雙方將簽訂股權正式合同,給予 20%的股份;1 年—2 年內
業績穩步提升將給予 40%的股份。
5、試用期滿,依據創業方式和就業情況進行正式股份合同或正
式勞務合同的簽訂。
6、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創業者,公司將予以辭退。中止本協議。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作為投資人的權利
①及時跟進投資項目的管理;
②全程輔導乙方開展業務情況;
③每月按時檢查乙方經營網點的經營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參與重大事項決定。
2、甲方為乙方提供 1 萬元,作為該服務站正常運行的流動資金。
3、甲方為乙方提供上崗前培訓及大學生創業培訓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