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加壓泵站移交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_________業主委員會
乙方: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自來水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大連市城市供水
用水管理條例》及大連開發區《關于對城市居民二次供水加壓泵站
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精神,就甲方向乙方移交_________二次供水
加壓泵站(以下簡稱加壓泵站)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移交范圍
移交限于加壓泵站內除土建設施以外的設備、設施。
二、土建設施的授權使用
加壓泵站土建設施的產權不進行移交,甲方授權乙方長期無償
使用。
三、相關債務的處理
1.甲方負責在移交之日前,結清與該加壓泵站供水系統有關的
水費、電費、電話費及其它費用,并辦理過戶手續。
2.甲方保證所移交的加壓泵站及供水系統與第三方無產權爭議,
移交之日以前因該加壓泵站及系統所發生的一切債務糾紛由甲方承
擔。
四、資產移交
1.加壓泵站內除土建設施以外的設備、設施的產權由甲方一次
性無償移交給乙方。
2.甲乙雙方依照《資產評估報告書》所確認的評估值為______
___元,大寫: _________ 元整進行資產移交。
五、保修
自移交之日起一年內,通風系統由甲方進行保修,泵房內其它
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通知施工隊伍保修。保修期過后,
泵房內所有設備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圖紙、資料、數據完整,并與實
際完全符合,如果提供的情況與實際不符或隱瞞實際情況,所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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