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接受捐贈協議書
甲 方(捐贈方):XX 公司/個人
法定代表人:(如為個人,此項刪除)
地 址:
乙 方(受捐單位):哈爾濱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法定代表人:谷煥民
地 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 145 號
為了支持哈爾濱工程大學教育事業發展,促進學校高水平研究型大
學建設,為社會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甲方自愿無償向乙方捐贈。為明確
各方責任,恪守誠信,根據國家《公益事業捐贈法》和《基金會管理條例》
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項目自
年開始實施,設立期限為
年。期
限屆滿后,甲方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延續。
第二條 甲方自愿捐贈人民幣
元(¥ 元)給乙方。捐贈
資金于
年 月 日前匯入乙方專用賬戶。
第三條 乙方專用賬戶基本信息:
戶 名: 哈爾濱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賬 號: 16770071589-2
開戶行: 中國銀行哈爾濱市動力支行工程大學分理處
第四條 甲方和乙方應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
中規定的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合理使用捐贈基金,該項捐贈款主要用于
。
第五條 1. 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贈與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
并配合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法律手續。
2. 乙方收到甲方贈與財產后,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捐贈發票,并登
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依據法律法規等規定,甲方因捐贈而享有相關
免稅權利的,乙方須配合甲方辦理享受相關權利所需的手續。
第六條 甲方承諾其所捐贈的財產完全合法并對其擁有無可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