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裝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專項分包內容:
施工圖范圍內的室內外消防及送排風系統的制作安裝(包括本工程內的有
關變更)。風機、水泵、穩壓缸等供水設備及其控制柜由發包人采購,承包人
負責安裝與調試等工作。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1 年 月 日(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通過建筑竣工驗收,與配套工程一起交付使用。
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3.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
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過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
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合同價款(本合同適用人民幣)
本合同暫定金額 按以下方式計算 萬元
4.1 本工程為工程量套用《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浙江省單位估價表
(1994)》、2002 年《消防及安全防范設備安裝工程補充定額》、《全國統一
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浙江省常用主材(設備)組價手冊》及相關定額解釋及文件
的規定執行;人工工資調整為 元每定額工,與定額人工單價差額部分只計
稅不計費。人工費上漲的風險已充分考慮在內,施工期若遇相關配套文件或政
策性調整或人工費上漲或其他任何因素,均不執行調整。材料實行甲方簽證價,
按市場采購價加 計算,套 94 定額直接費加
結算進入工程總造價。
(包含稅金,勞動保險費、文明施工增加費、金華市標化工地等等一切稅、
費);
4.2 承包人在簽訂本補充合同前已清楚了解并考慮工地周圍環境、交通道路、
現場地質資料、周圍地下管網、現場條件、詢標文件、承包范圍、施工圖紙、
施工組織設計,并已考慮施工技術措施、安全維護、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
4.3 甲供材料設備,甲供材料設備是指由發包人直接和廠家或材料設備供應
商簽訂供貨合同,支付合同貨款;承包人負責材料設備的卸貨、試驗檢驗、場
地轉運、驗收及保管,并對供貨數量負責。
甲供設備部分采保費按供貨合同采購時簽訂的合同價價款(不按結算價)